浅析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及对策
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会计是诚信行业。近年来,曝光的一系列会计舞弊欺诈案件以及与之关联的审计失败案例,使会计业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会计行业面临一场严重的“诚信危机”。如何重建会计行业的诚信是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即以“已之诚实”换“他人之信任”。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体现了会计人员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鉴证者,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会计诚信缺失是指不能客观公正的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们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下面笔者就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成因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
1、危及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几年来,造假账,造假报表,虚列资产和权益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一些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不诚信行为。从中国的郑百文、银广夏,到美国的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及法国的维迪旺,社会各界对会计失信的谴责此起彼伏,不但影响了国家税收,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家经济决策与实际的经济状况偏离,已经成为一颗“毒瘤”,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2、危害投资者利益。会计诚信缺失直接使投资者利益受到危害。就安然事件来说,安然在申请破产保护后,安然的资产将优先缴纳税款、偿还银行借款、发放员工薪资等,价值已经趋近于零的公司再经这么一折腾,普通投资者肯定血本无归。安然公司的破产也冲击了各有关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审计后公布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3、损害自身利益。(1)损害公司利益。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年报的5.71亿元利润中,5.66亿为虚构,虚增了6.57亿元的资本公积金。民源公司因为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操纵股市受到行政处罚,被证监会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行政处罚200万元,并被停牌。(2)损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利益。法院判定,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指使所属工作人员虚编财务会计报告而犯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公司聘用会计班文绍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3)损害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利益。有关主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创建初期,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这就给不讲诚信的人有空子可钻,恢复会计诚信绝非一蹴而就。是什么原因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笔者认为:
1、社会环境是背景。有意识的做假,与社会大环境分不开。引用中国证监会主席周道炯在一次论坛上的一段话,中国企业的会计实在是很难做的,去银行贷款要将资产做大,去税所交税要将收入做小,向上级邀功要将利润做大,欲私设金库需将利润隐瞒……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身为会计人员所面临的社会大环境。现在这个环境就是“谁造假,谁得利”。大家都在造假,造假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上市、贷款等有利可图的机会,而造假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造假者们何乐而不为呢?
2、法律规范不健全是空子。有些会计领域现在还无法规;有些会计领域有法规、制度,但是执行起来相对较难或者是不执行,有些会计政策法规不是很完善,执行起来可"变通",很容易得"利"。有些会计方面的法规制度过时,需要修订;另外会计道德规范还不够健全,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造假者有空可钻。如:目前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惩处,除了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尚缺乏与之平行的民事赔偿机制,特别是缺乏股东集体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使广大中小股东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以集体诉讼的形式向违法者提出索赔。一旦此种规定出台,违法者最可能的下场是倾家荡产,甚至连东山再起的机会也不可能有。
3、利益驱使是诱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一些单位的管理层,在单位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失去了理性,走上了唯利是图的道路,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会计造假等手段谋取利益。"会计造假的受益主体很多,单位和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而谋取更高的职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甚至职工也可以因为单位的“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他们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包天,就其动因无非是,造假者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其造假成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自觉的恪守诚信原则呢?可见,见利忘“义”是会计诚信缺失者的主要动因。
4、处罚不力是障碍。《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但是处罚力不足。如果法规能够具体明确规定处罚的主体、标准、责任人及标的物等,并由国家在规定时限内强制执行,那么会计诚信缺失将会有所收敛,而在现阶段由于“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执行难”、“难执行”现象还时有存在,造假的成本远小于获得的利益。可见处罚不力是会计诚信的最大障碍。
三、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针对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要注重法治与德治并重,开展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会计诚信缺失的主体要依法进行处罚,追究单位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一方面,对会计人员、管理人员除强调法律约束外,还应该加强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的素养,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氛围,营造良好的会计经济秩序。
1、健全会计制度。会计诚信缺失与国家法律规章和单位的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密不可分。在清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好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离任审计等工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各项规章,真正将法律、规章落到实处。
2、加大处罚力度。会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会计诚信缺失必然涉及公司的一系列会计工作和诸多部门、人员。目前有些企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还不完善,对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还比较模糊,对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这些处罚与造假者获取的暴利相比,高悬在头顶的法律之剑,看起来并不那么可怕。所以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预期收益,并对重点单位建立会计主体、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对其经营状况、执业状况、守法状况等进行严格的登记,守信者受鼓励,诚信缺失受惩罚。披露不讲诚信的人,对不守诚信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仅要在经济上追究其责任,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一套完善规范的内控体系,能有效起到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作用。会计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努力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之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分明。只有建立健全一个包含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内控系统,有效的防止会计诚信缺失问题。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法治国的同时,加强以德治国。通过宣传和教育净化社会从业环境,对诚信社会、诚信经济显得尤为重要。让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对会计诚信缺失的单位和个人在各大媒体上披露其不诚信行为,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形成对“不诚信者”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对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形成诚信者受尊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要从正面教育会计从业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形成整个社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和诚信的环境,又要从反面加以宣传报道,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会计诚信缺失的单位和个人,以示警示和教育。(中华财务网 王济洪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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