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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2.3


(十)票据丧失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只能通过普通诉讼一种形式进行补救。( )

[答案]错

【例题•多选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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