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2010年,中注协将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为契机,以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为指导,发布实施贯彻国办5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推动做大做强和支持做精做专并重,巩固传统业务和指导开发新业务并重,实现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和加强准则培训监管并重,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并重,行业党建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干实事,使实劲,求实效,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协会工作要点如下:
一、圆满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行业党建工作
扎扎实实指导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任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梳理及解决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并逐步建立起行业和事务所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完成明年第三季度末行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明年六月底党员关系理顺的目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业党建工作机制,以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行业党员的素质。探索省级行业党组织和事务所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理顺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建立健全行业党员参与重大政治活动的有效机制和发挥党组织及党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力争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成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二、进一步引导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
进一步深化、完善和丰富有关工作措施,做实事、攻难点、强服务,为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和引导。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事务所做大做强提供支持。加强与国资、证监、外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国有大型企业和“走出去”企业等在战略规划制定、内部控制设计、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充分借助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的支持政策;协调工商管理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为事务所合并在登记、变更等手续办理方面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二是研究制定事务所联合合并技术指引,指导事务所实现实质性融合。在已完成事务所联合合并情况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继续跟踪行业联合合并动态,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抓紧制定事务所联合合并的技术指引,就事务所合并前的合并伙伴选择问题,合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合并后的内部整合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就事务所合并中涉及的工商、税务、证券等相关部门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准备的文件材料、先后步骤等,为事务所提供具有操作性的程序性指引。关注事务所的合并质量,促进合并事务所加快内部治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整合,实现实质性融合。
三是加强对事务所加入国际网络的引导和规范。总结国内事务所开展国际合作特别是加入国际网络的实践,深入研究国际会计公司网络的发展规律,以及各国际网络的管理形式和特点,引导我国事务所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加入与自身发展目标相符的国际网络,或者建立中国事务所的自主网络。
四是指导中小所做精做专,优化中小所发展路径。组建“中小事务所发展委员会”,研究中小事务所的发展条件、内部治理、市场开发和业务特色等问题,研究制定我国中小事务所最佳管理实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中小事务所发展的指导。研究开发中小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小事务所人才状况、内部治理、行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培育行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按照国办56号文件关于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拓展”的目标,把推动和支持事务所开拓新业务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研究、指导和推动。
一是积极推动相关法律的修改和政策出台,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新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是选择有条件或有代表性的地区,试点推行公司(企业)秘书制度、会计服务外包服务基地以及开展农村财务公开试点,通过分类试点,实现重点突破。
三是大力开展战略咨询、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司法会计、财税法律服务等非审计业务的研究工作,研究起草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指南,制定新业务相关技术指引,逐步构建非审计业务指导系统,为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并研究支持政策。
四是通过开展新业务培训、专家研讨、经验交流等手段,为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提供人才储备和培养服务。
四、实现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抓好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抓紧完成审计准则的修订工作,实现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加紧对审计准则进行修订,力保2010年6月底前发布新的审计准则,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其中,要针对国际准则的相关内容,在中国审计准则中作出进一步阐述、细化或补充,深化内涵、扩展外延、丰富释例,使之既能够实现执行国际准则的一致性,也能够强化对我国审计实践的针对性。
二是积极推动新一轮国际趋同的等效谈判。以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为基础,就修订后的新准则与欧盟进行等效谈判。积极与IESBA沟通,探索与IESBA开展职业道德守则趋同谈判。同时,密切关注美国审计准则的发展动向,积极研究与美国实现准则等效认同的可行性。通过实现等效认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是积极做好新准则发布实施的准备工作。把审计准则的修订和征求意见过程,同时转化为新准则的宣传过程、培训过程,确保新准则深入人心和顺利实施。根据准则修订的变化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同步研究新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实施的监管工作,对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程序、环节和要求等进行修订完善,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执行到位。
五、深化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继续完善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第二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大纲,组织首次第二阶段的考试。继续深化考试大纲设计、教材编写、试题命制,以及考试报名、考场设置、考试实施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改革工作,提升考试质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人才教育和培养的标杆作用和引导作用。
在2009年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职业组织开展考试互惠研究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推进与其他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考试互惠研究及磋商工作。做好首次在澳门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各项工作。
六、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
认真总结行业人才战略实施五年来走过的道路,发扬光大已有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健全以领军人才培养为先导,以诚信道德和专业素质提升为核心,以继续教育制度为支撑,以CPA专业教育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战略体系。
一是狠抓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的投入,包括财务资源、政策资源和研究资源的大力投入。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增强注册会计师国际服务的能力。在加强与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国际会计公司合作的同时,积极选派行业优秀人才参与国际组织的工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加强领军人才培养的全面性、多维度,对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实行分类、定向和跟踪培养,针对各自特点和定位,量身打造专业型、管理型、战略型行业领军人才。
二是继续深化CPA专业方向学生的培养。大力支持完善大学会计专业教育体系,推动学科建设,提升教育质量。继续实施CPA专业方向学生境外实习项目,扩大境外实习面。推进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教师境外实习项目和CPA专业方向院校教授间互访项目。
三是继续强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不同地域执业需要,不断改进培训方式,积极推进培训教材的研究开发工作,特别是针对新兴业务、新审计技术等方面的教材。制定发布《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将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列入2010年工作重点之一,探索经验,务求实效。
七、完善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根据新审计准则修订的变化,进一步完善监管标准和监管程序,重点加强对A股、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审计业务以及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的监管。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探索建立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继续关注事务所“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做好业务报备工作,深化报备资料分析。
加强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建设,重点从完善信息结构、保障填报完整、适时动态更新、建立审核机制四个方面,加强对会员执业资格信息和执业活动信息的采集、监控和披露,做好应用和维护工作,全面实现监控体系“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的功能。
八、组织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积极筹备和组织召开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本届理事会的工作成果和行业建设经验,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以国办56号文件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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