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文化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试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6月7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10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6月5—8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凤凰国际书城(南京市湖南路1号),电话:(025)83657000 83657111 83657003。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宣处 8733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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