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6日起
湖北宜昌2012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6日起
关于2012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所称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①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审计理论专著、译著(主要执笔人),或编著审计理论技术管理书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应承担撰写任务5万字以上;
②主持或承担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人),有一项获得省(厅)以上优秀审计项目奖,有三项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奖;
③在审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上述条件中“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二、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012年4月16日9:00—4月26日16:00(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大楼339室)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5月2日—5月9日(放假日除外)
5、缴费确认时间
2012年5月2日—5月9日(放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五官轮廊清晰,占满图片框)。并下载打印报名表(A4幅面),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盖章),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学历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经省审计厅人事处、省职改办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20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一不可。
2、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和考前一周或考后两天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号)文件中“不再受理错误信息”更改的规定执行(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
3、准考证的发放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发票在市人事考试中心339室领取(环城北路40号)。
4、请考生保留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办证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网址:hbrsks.gov.cn/查询。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