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苏州市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4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日期均为10月16日(周日)。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还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统计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从2011年5月25日—6月20日,报名网址:。
  
  (二)今年报名较以往有所变化,请大家仔细阅读网上指南。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09:00—6月20日16: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25日09:00—6月20日16:00;
  
  3、信息修改时间:2011年5月25日09:00—6月20日15:00;
  
  4、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28日-30日;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三)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各市应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1年度统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教育法制处负责(联系电话:65730383)。市区报名点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七、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的规定,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2011年6月28日——30日,逾期不再申领。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苏州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1: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白色、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default.aspx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附件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训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楼)联系电话:57339006、57339954。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联系电话: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柳州路38号(原社保局)204室。联系电话:53542494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20【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