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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函〔2010〕205号文通知,现将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道。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⒈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⒋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⒌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⒍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经济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经济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经济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经济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经济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经济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⒈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6日。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8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三)教材预订时间截止到7月31日,现在起预订教材预计在8月中旬可以领取教材。另考生报名期间也可OE网()购买教材。报名缴费成功以后重新登陆报名系统可预订教材,教材价格详见报名页面。
  (四)10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准考证发放信息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1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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