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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日起


湖南娄底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日起

关于2013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考〔2013〕3号)精神,我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5月2—11日。为做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后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2013年度我市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继续实行纸笔考试。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之间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中、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第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事业单位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出具“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个,经研究同意×××同志参加考试”的意见。

  三、考试报名

  今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实行考前承诺、报考资格考后审查,请各县市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宣传及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所有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2012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12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倡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参考,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文件规定,我市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等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诚实承诺的义务。

  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发布后,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过娄底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参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及时发放合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1日,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各县市区应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报名期间咨询、解释工作,配备好现场报名设施并形成工作预案,确保网上报名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地点。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由市财政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县市区仍不设考点;高级资格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点设长沙市。

  (三)2013年12月2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12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绩的,由各县市区清理、统计,填写《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上报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六、收费标准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核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二)中级资格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核定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三)高级资格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核定我省高级会计师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

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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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6:1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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