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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资产和负债备考重点讲解


  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一)货币资金

  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1、现金

  事业单位的现金指的是库存现金,即事业单位存放在本单位会计部门的现金,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零星开支。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超范围、超额度使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须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确保使用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2、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指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禁止多头开户。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1、应收票据

  事业单位的应收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

  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3、预付账款

  事业单位的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

  事业单位的其他应收款是指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三)存货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其中,材料是指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产成品是指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发出存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四)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记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者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收入。

  (五)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取得渠道的不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具体如下:

  1、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六)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二、负债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缴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项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当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一)借入款项

  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1、应缴预算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入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应缴预算款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应交税金

  事业单位的应交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主要如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

  (三)应付及预收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1、应付票据

  事业单位的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事业单位的应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3、预收账款

  事业单位的预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4、其他应付款

  事业单位的其他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

  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7:2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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