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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应收及预付款项备考重点讲解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概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日期的计算分三种情况:定日付款的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可以到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取得应收票据和收回到期票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或者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2.应收票据的转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存出保证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

  1.直接转销法

  2.备抵法

  (二)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6:3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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