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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 三次变动日趋完善


  启动双轨运行的新考试制度

  中注协正式发布的2008年第一期《工作简报》“王军副部长谈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王军副部长指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要力争2008年底前公布,2009年启动双轨运行的新考试制度,并在20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试科目中体现改革因素。

  王军副部长提出,推进考试制度改革要在认真总结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的有益经验。总的目标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达到世界一流水准。这就要改革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理念。

  王军副部长要求,中注协在2008年要将考试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要有加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紧迫感,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第二,要深入研究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第三,要加快改革进度,科学安排制度衔接工作。同时,为确保考试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近期要形成四套制度,即,现行考试制度、新考试制度、新旧考试制度衔接以及后续教育资格认可制度。

  增科目分两阶段 CPA考试征意见

  2008年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就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内容征求意见。根据方案,新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使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能够有机会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现行考试制度将在2009年继续实施一年。2010年,现行考试制度废止,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考试层级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考试科目将调整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二次征求意见 CPA 老考生成绩有效期重新计算

  中注协在11月27日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如下简称“第二稿”)。“第二稿”的变化在于:

  一、更改考试层级名称维持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名称不变,将第二层级的名称由高级阶段改为综合阶段。

  二、增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向通过第一层级考试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该证书长期有效。

  三、延长成绩有效期设立新、旧考试制度的过渡期为1年(即2009年);同时提出,对于由现行制度转换为新制度的考生,其现行制度下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即自2009年起重新计算单科成绩5年有效的期限)。

  四、更改第二阶段考试完成期限取消高级阶段考试3年内完成的规定。鼓励更多考生参加考试,也与发放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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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09:56:1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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