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财政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草拟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单位于2013年8月15日前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以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起草,保留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现的如下主要新旧变化(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相比较):新增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征求意见稿中重点需要听取意见的内容为:制度的总体内容、高校事业收支科目设置、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编报、成本费用信息的提供及附属单位返还人员费用处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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