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书刊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书刊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996年1月26日 国税函[1996]4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书刊征免增值税问
题的请示》(京国税一[1995]435号)收悉。关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
和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书刊征免增值税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通[199
4]8号)中规定,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所属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书刊给予免征增值税的
照顾。经请示国务院办公厅,该批复通知仅对进口环节增值税给予免征,不包括国内
销售环节增值税。因此,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教学单位的进口书刊
应照章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的抵扣也应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閵嗘劕鍘ょ拹锝咃紣閺勫骸鎷伴悧鍫熸綀鐠囧瓨妲戦妴锟�
閺堫剛鐝柈銊ュ瀻娣団剝浼呴弶銉︾爱娴滃簼绨伴懕鏃傜秹閿涳拷鐎电娴嗘潪鐣屾畱娣団剝浼呴幋鎴滄粦閸旀稒鐪伴弽鍥ㄦ娣団剝浼呴惃鍕毉婢跺嫸绱�閹存垳婊戠亸濠囧櫢娴f粏鈧懐娈戦悧鍫熸綀閽佹ぞ缍旈弶鍐跨礉鐎佃鍨滄禒顒冩祮鏉炵晫娈戞穱鈩冧紖婵″倹婀佸鍌濐唴閹存牗婀佹笟鍨綀閹存牞绻氬▔鏇氫繆閹垵顕崣濠冩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閿涘本婀扮粩娆庣窗缁斿宓嗛崚鐘绘珟閿涳拷鐎电懓甯崚娑樺敶鐎硅鍨滄禒顒佸姽閹板繑鏁禒姗€鈧倸缍嬮惃鍕归柊顒婄礉閼辨梻閮撮弬鐟扮础閿涙岸鍋栨禒锟�:
webmaster@jscj.com閵嗏偓閻絻鐦介敍锟�4008816886
时间:2009-03-27 责任编辑:huaya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