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华:增值税以物易物
原题:单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
正确答案:D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答案解析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提问:我想问一下增值税以物易物问题。 是不是双方都做购销处理,用销项减进项处理? 假如你我俩人发生以物易物, 我可以开专票,你不可以开。 也就是说你可以取得进项税额 我没有进项税额 对不对?那么我这边的增值税就是销项减0? 假如只发生这一笔业务。 你没销项 你那边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不可以抵扣是看这笔业务取得时有没有取得这笔的销项,还是将来这笔业务要出售会不会取得销项来确定的? 老师能明白我的意思嘛?
答:同学您好:是不是双方都做购销处理,用销项减进项处理?这里您的理解不够准确,在增值税以物易物中,双方都做购销处理,即双方均需要缴纳销项税,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则需要看是否能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若取得,则用销项减进项处理;若未取得,则只计算销项,不得抵扣进项。假如你我俩人发生以物易物, 我可以开专票,你不可以开。 也就是说你可以取得进项税额 我没有进项税额 对不对?那么我这边的增值税就是销项减0?是的,这里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假如只发生这一笔业务。 你没销项 你那边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这里您说的情形并不存在,对于以物易物所换出的商品,一定要做销售处理,即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应对销售行为缴纳销项税,不存在没有销项的情况;可以不可以抵扣是看这笔业务取得时有没有取得这笔的销项,还是将来这笔业务要出售会不会取得销项来确定的。不是的,以物易物中,换入的商品一般都是用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或者日后用于出售,因此您以上说的两种情况都不能作为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的判断标准。就以物易物业务而言,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看这笔业务换入的商品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取得,则可以抵扣,若没有取得,则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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