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存江苏银行300万被划走续:涉事员工等3人被刑拘
目前,该起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此案已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涉案的江苏银行员工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南京警方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信访事项告知书。300万被银行员工划走?储户状告江苏银行
起诉状。事情源于2015年,南京市民蔡先生在大学同学马万颖的介绍下,通过江苏银行新港支行员工李晟(马万颖的表妹)向江苏银行存入300万元。当时李晟的手上有一些吸储任务,利息为14%,比其他银行多十几个百分点。
办理存款业务当天,由于蔡先生在外地出差,并未到场,而是将身份证件传真给李晟,请其代为开户。收到新卡后的蔡先生向其中存入300万元,并修改了卡的初始密码。
然而半年多后,蔡先生发现,他银行卡上的300万元竟然“神秘消失”,仅剩下10余元。
经过查询,蔡先生发现这笔钱是通过自己的网银转出的,而该网银所绑定的是马万颖的手机号。蔡先生对澎湃新闻表示,他本人未曾开通网银,也对自己的银行卡开通网银服务毫不知情。
由此,蔡先生怀疑,是江苏银行员工李晟“私自(以蔡的名义)开通了网银”,并“盗走了钱”,而表哥马万颖是“帮凶”。
之后,由于与李晟失联,蔡先生希望由江苏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交涉未果后,蔡先生向南京市栖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状称,因江苏银行职工违规操作,“偷开我的网银据为己有(并存在一系列的管理漏洞),致使我存在账户上的300万元丢失”,强烈要求江苏银行归还被盗的300万元。
银行报警,涉事员工被刑拘
但银行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江苏银行综管部相关负责人曾对澎湃新闻表示,此案不是一个简单的“储户存款在银行丢失”事件。从银行掌握的初步情况来看,是当事人涉及到民间高息借贷,在产生风险后,“想把风险转移到银行身上的不法行为”。但对此说法,银行未向澎湃新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就在蔡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不久后,江苏银行向当地公安报警。
澎湃新闻从多方渠道获悉,法院已针对此事多次开庭,2017年2月28日,因“相关事实涉嫌经济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该起民事纠纷案件由此转为刑事案件。
从银行调出的2015.3-2015.9借记卡对账单。澎湃新闻从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获知,近日,涉案的李晟、马万颖等3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拘,当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江苏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李晟原为江苏银行新港支行的营业部负责人,2016年9月江苏银行已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据澎湃新闻获悉,与蔡先生的遭遇相似,也有其他几名储户的资金在存入江苏银行南京新港支行后“神秘消失”。
3月20日,作为上市公司的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披露了其2016年年度报告,但对上述诉讼及相关案件等信息只字不提。
对于案件的将来进展,当事人蔡先生觉得,不论公安对李晟与马万颖的侦查结果如何,江苏银行监管存在问题却是事实。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16年4月7日给蔡先生的“信访事项告知书”中,则确认了江苏银行在一些操作中存在违规的情况。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称,经核查,“蔡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在江苏银行新开借记卡,办理时未留存“蔡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也未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读取“蔡先生”身份证信息,上述操作违反了《江苏银行聚宝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澎湃新闻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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